粤华电公布的1998年年报显示,该公司1998年度发生亏损1.48亿元,每股亏损高达0.68元。主要原因是变更了会计政策和估计。其坏账准备计提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三项,其中其他应收款占大头,而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又占多数。这不仅在投资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而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案例介绍
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华电。公司前身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始建于1958年,1992年始进行股份制改组,以原公司净资产折为4 262万股国家股,以每股4.00元的价格定向募集2 500万股法人股,650万股职工股。1993年10月20 至11月18日,发行社会公众股为2 470万股。1994年1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微电子、电力电子、环境保护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及电力开发。
1999年4月10日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布1998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披露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单位:元):
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一147 829 091.11
净利润 一148 394 688.01
主营业务利润 18 357 004.72
其他业务利润 775 694.77
投资收益 一48 351 643.45
补贴收入 6 222 212.24
营业外收支净额 一15 680 00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 979 750.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 897 783.4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1 757.48
净利润(万元) 一14 839.47
总资产(万元) 64 391.8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59 404.72
每股收益(元) 一0.68
每股净资产(元) 2.72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2.05
净资产收益率(%) 一24.9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一22.2
在“业务报告摘要”中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解释到:本年度总资产比上年度减少17 879.62万元,减少了21.7%;股东权益比上年减少了14 071.02万元,减少了19%;净利润比上年减少15 711.46万元,减少了180%。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会计政策及估计发生变更计提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三项共增加亏损10 606万元。另外归还珠海市投资管理公司贷款1 972万元,处理房改损失1 563万元,计提折旧1 995万元等事项也是总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
财务报告被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有解释性说明的报告。对此公司的董事会报告中说明:根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要求,本年度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做了相应调整,主要是:(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的改变;(2)自本年度开始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由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增加本年度亏损10 606万元,相应减少净资产10 606万元。由于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制度一直是按照国有企业标准执行,职工住房已进行了房改,按照珠海市地方政府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房改损失1 563万元计人本期损益。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有以下内容:
1.在“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中有关内容披露指出:
(1)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2)坏账核算:本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均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按其年末余额的1%计提;账龄在1~2年的,按其年末余额的10%计提,账龄在2~3年的,按其年末余额的30%计提,账龄在3年以上的,按其年末余额的50%计提。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是:账龄超过3年且有证据证明无法收回。
2.在“附注3.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有关内容披露指出:
(1) 应收帐款
帐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
金额(元)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元) |
占总额比例(%) |
|
1年以内 |
10591133.38 |
98.99 |
7 957 689.17 |
97.72 |
1年以上至2年以内 |
- |
- |
34 832.00 |
0.43 |
2年以上至3年以内 |
34 832.00 |
0.33 |
72 780.00 |
0.83 |
3年以上者 |
72 780.00 |
0.68 |
78 000.00 |
0.96 |
合计 |
10698745.38 |
100 |
8 143 301.17 |
100 |
(2)预付帐款
帐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
金额(元)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元) |
占总额比例(%) |
|
1年以内 |
131 726.00 |
8.78 |
637 000.00 |
44.31 |
1年以上至2年以内 |
568 112.60 |
37.86 |
800 658.65 |
55.69 |
2年以上至3年以内 |
800 658.65 |
53.36 |
|
|
3年以上者 |
|
|
|
|
合计 |
1 500 497.25 |
100 |
1 437 659.25 |
100 |
(3)其他应收款
帐龄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
金额(元) |
占总额比例(%) |
金额(元) |
占总额比例(%) |
|
1年以内 |
79 608 916.31 |
35.30 |
65 789 611.53 |
26.19 |
1年以上至2年以内 |
1 222 319.18 |
0.54 |
4 328 336.00 |
1.72 |
2年以上至3年以内 |
135 648.13 |
0.06 |
136 727.80 |
0.50 |
3年以上者 |
144 542 999.81 |
64.10 |
180 900 616.89 |
72.04 |
合计 |
225 509 883.43 |
100 |
251 155 292.22 |
100 |
(4)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与去年相比变动很大,幅度为3 011.58倍,原因是年末改变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年发生额比上年增加80 269 232.77元,增长6倍以上,系因本年计提坏账准备及处理坏账合计比上年增加79 776 473.45元。
3.在“附注4.重大事项说明”中对“会计政策及估计的变更说明”指出: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会计政策及估计有以下变更:
(1)本公司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进行了调整:原坏账准备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自本年起,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均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按其余额的l%计提;账龄在1~2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账龄在2~3年的,按其余额的30%计提;账龄在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由于本项会计估计的改变,本年多计提坏账准备6 39075'元。
(2)本公司自本年起,开始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提跌价准备,按可收回金额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由于这一会计估计的实施,减少本年利润4 21677元。
(3)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本年度变更了部分会计政策及估计,其对本公司的累计影响是(单位:万元):
净资产 净利润
采用变更前的会计政策及估计的状况 70 779 —3 465
减:(1)坏账准备改为按年限计提而多计提的坏账准备 6 390 6 390
(2)短期投资因计提跌价准备而形成的损失 260 260
(3)长期投资因计提减值准备而形成的损失 3 956 3 956
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估计的状况 60 176 一14 071
4.在“附注6.关联方往来及其交易”中披露指出:
(1)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 |
珠海市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股东 |
珠海市洪湾/洪屏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 |
香港恒升国际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2)关联公司往来
往来项目 | 关联公司名称 |
经济内容 |
年末余额(元) |
年初余额(元) |
---|---|---|---|---|
其他应收款 |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 |
往来款 |
70 690 291.37 |
105 073 256.85 |
其他应收款 |
珠海市珠光(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8 621 570.00 |
48 621 570.00 |
其他应收款 |
珠海市洪湾/洪屏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8 552 548.92 |
54 752 609.48 |
其他应收款 |
香港恒升国际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 712 003.67 |
3 761 076.21 |
粤华电的1998年度报告公布后,不仅在投资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而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有鉴于此,1999年4月19日,珠海华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又公布了“关于1998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公告及补充说明”。公告指出:
4月10日刊登的《1998年度报告摘要》,其中:(1)附注6的关联公司中应删除珠海市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公司珠海洪湾/洪屏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应改为珠海华电洪湾/洪屏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是“联营公司”;(2)附注6的关联公司往来中应删除珠海市珠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项;(3)附注3的注释其他应收款的年末余额中,应收关联公司款应为132 954 843.96元,占全部余额的58.96%。
公告同时对几个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1.关于提取坏账准备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可以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公司自行决定。但对“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是否计提,未作明确规定。企业除了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外,还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并且准则对会计制度具有约束力。准则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稳健性原则,也就是说当出现对公司不利且又无法完全确定的事项时,公司应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而不确认不确定的收益。就公司应收款项来说,由于经营上的问题,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账款下有些款项年限在3年以上,且存在不能足额收回的可能。前几年,由于当时会计制度仅允许按应收账款的3‰~5‰计提坏账准备,故计提准备不够充分。因此,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并参考其他企业的做法后,决定参照国际会计惯例,按照与“应收账款”的同一方法与比例计提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具体而言,也就是按照应收款项(扣除关联公司)的账龄来计提,明细情况如下:应收珠海国土局12 450 879.90元,账龄在3年以上,按50%计提为6 225 439.95元;应收珠海华电洪湾柴油机发电厂(以下简称“洪湾电厂”)58 552 548.92元,其中账龄在3年以上的54 154 574.54元,由于该公司资不抵债,按50%计提为27 077 287.27元;应收澳门珠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澳门,以下简称“澳门珠光”,为珠海市政府在澳门的窗口企业)48 621 570.00元,账龄在3年以上,按50%计提为24 310 785.00元;应收中山小榄工商行委托投8 515 000.00元,账龄在3年以上,按50%计提为4 257 500.00元,计提其他单位208 652.13元。值得说明的是,为这些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并不是核销这些款项,而是由于其账龄大都在3年以上,且多次催收均无结果,但又未有足够证据表明完全无法收回,还不能作为坏账直接核销。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出于对广大股东负责、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的考虑,决定对这些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使其价值更接近于可能收回的金额。我们认为,对于不良资产长期挂在账上,而不去处理,是不稳健的,这样会夸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和效益情况,从而会误导投资者的决策。只有合理计提坏账准备,才能更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与我国会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也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判断,减少投资风险。另外,公司董事会在计提坏账准备的同时,已催促公司经营者积极努力收回这些款项,并在收回来时,要转回该项准备。
2.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未包括对第一大股东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的应收款7 069万元,第二大股东珠海经济特区珠光公司(以下简称“珠光公司”,为珠海市政府在珠海市的企业)本来就对公司没有欠款。事实上,前述计提数据已说明,公司未对应收任何股东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股东借的钱收不回来,让所有投资者共同承担损失的情况。至于珠光公司则与公司没有发生过关联交易,截至1998年底止,也不存在对公司的欠款。由于公司有关人员工作差错,在所发布的1998年度报告中,将公司代澳门珠光垫付的投资款4 862万元误释为与珠光公司的往来款。
具体而言,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是:应收账款10 698 745.38元,预付账款1 500 497.25元,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的8 918 624.94元,1年以上至2年以内的1 226 319.18元,2年以上至3年以内的135 648.13元,3年以上的144 542 999.81元。
3.关于与电力集团、澳门珠光的往来款
电力集团和澳门珠光对公司欠款的说明,1997年度的表述分别是“股本转让款及往来款”、“垫付的投资款”,1998年报都表述为“往来款”。这种表就其反映的实质来说,并没有发生变化;而从金额上看,电力集团的欠款已减少了34 382 965.48元,即从1997年末的105 073 256.86元减少到1998年末的70 690 291.37元,而澳门珠光的欠款余额没有发生变化。出现上述变化的原因是1998年报的执笔人未参照上年度报告的说明予以续注,用了另一种写法。这种文字表述上的变化给读者带来不便,这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不细,在今后工作中注意。
1998年度对电力集团欠公司的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因该公司已承诺将在1999年内归还大部分欠款。澳门珠光对公司的欠款是一个遗留问题,该公司在与公司合资成立华电洪湾/洪屏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兴建洪湾电厂时,应公司要求,为该电厂的设备贷款提供了3.127亿港币(折合4 0007美元)的外债担保;公司也应该公司要求,为该公司暂时垫付了应注入洪湾电厂的注册资本金5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 862万元,该款项在1994年度报告中已作披露,目前公司正在有关部门协调下,积极设法收回垫付款项,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至于应收澳门珠光的款项在1998年度才按账龄提取坏账准备金的原因,是因为其主要依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案例思考
试就粤华电的1998年年报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粤华电公布的1998年年报显示,该公司1998年度发生亏损1.48亿元,大大超出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17亿元,每股亏损高达o.68元。主要原因是变更了会计政策和估计。其坏账准备计提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三项,其中其他应收款占大头,而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又占全部金额的80.52%(按照更正公告,占58.96%)。
首先,粤华电199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在附注中有说明)。按照上述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基础是应收账款。若按照公司账龄分析法计提的比例计提(即账龄在1年以内的,按年末余额的1%计提;账龄在1~2年的,按其余额的10%计提;账龄在2~3年的,按其余的30%计提,账龄在3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50%计提),1998年粤华电计提的坏账准备应为15.27万元。而公司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高达6 397.36万元,超过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1 069.87万元,这在会计上是无法解释的。
其次,从年报来看,粤华电坏账准备的计提基础是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粤华电是按照当时B股、H股和其他境外上市公司的惯例。这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是说明公司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更加保守和稳健的原则。但具体到粤华电1998年的做法,则值得深思。一是在计提坏账准备的基础中,其他应收款占绝大多数。1998年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年末余额为2.2亿元,其中3年以上的1.445亿元,占64.10%,一年以内的7960.89万元,35.30%。二是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占全部金额的58.96%,其中应收电力集团7 069万元,应收洪湾电厂5 855万元。三是在其他应收款注释中又说明:“本公司认为,三年以上尚未收回的应收款无任何证明表明无法收回。”以上种种原因说明,粤华电的其他应收款多数是关联公司的,现在可能收不回而作为坏账计人管理费用。这种关联交易的问题,如此处理,对少数股东是否不利?这种亏损让所有投资者共同承担是否公平?虽然粤华电在更正和说明公告中指出:“未对应收任何股东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存在股东借钱收不回来,让所有投资者共同承担损失的情况。”但也在同一公告中的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中仍然可以看出,关联交易的应收款项,还是计提了坏账准的。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这种会计方法的操作必须十分规范,仅有公司董事会自行确定还不够,应采取在关联方回避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方式进行。
最后,粤华电计提的坏账准备,即便没有问题,在信息的披露中也值得商讨。前已述及,应收账款的余额1 069.87万元,而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高达6 397.36万元,超过年末应收账款5 327.49万元,这在会计上是无法解释的。因此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三个项目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这符合国际惯例,也与我国之后的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