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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课程考核说明

一、总成绩
  本课程考核总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35%)和期末成绩(占总成绩65%)构成。

平时成绩

期末成绩

总成绩

学习记录

学习活动

作业自测

满分100分
(占总成绩65%)

满分100分
(100%)

满分100分
(占平时成绩5%)

满分100分
(占平时成绩25%)

满分100分
(占平时成绩70%)

满分100分
(占总成绩35%)

二、平时成绩
  为鼓励大家通过网络进行课程学习和积极参与本课程组织的学习活动,您的平时成绩由学习记录、学习活动作业自测三个子项构成,它们在平时成绩中所占的比例见下图:

学习记录
  在课程的“理论学习”栏目中,平台将对您的学习情况按照知识点进行统计记录,主要包括每个知识点的完成情况和学习时长。因此您对知识点学习的进度决定了该子项的分数。
  例如:“理论学习”栏目中共有60个知识点,您已经完成的知识点为20个,则您在学习记录子项中的得分为 (20/ 60)*(5/100)= 1.6分。

等级

得分

A

100

B

75

C

50

D

25

E

0

 学习活动
  该子项考察您在“理论学习”栏目中的表现,在本学期以“本章实践”中的结论性考核以及您在讨论区中的表现为主要参考。在该子项中以本章实践中提交的论文为主,选取您参与“本章实践”中获得论文成绩最高的二次的平均成绩为基数;讨论区的表现评级作为加分项,最高加实践活动成绩5分(详情见右图)。
  例如:该子项共11项实践活动,您参与了2项实践活动,并提交了2篇论文,两篇论文得分的平均分80分;您在讨论区的表现评级为B级(对应75分),则可加该子项 (75/100)*5 = 3.75分。本项综合表现为80+3.75=83.75分。
则您在实践活动子项中的得分为83.75*(25/100)= 20.94分。
http://127.0.0.1:8108/09/nytgx/kcjs/images/khsm_05.gif 作业与自测
  该子项占平时成绩比重较高(70%),是对您平时学习成果的重要反馈。在该子项中以在线作业为主,以若干次在线作业的平均成绩为基数;自测作为加分项(最高加5分),选取您参与自测成绩最高的一次进行计算。
  例如:本课程的三次在线作业中您完成了两次,平均分数为54分;参与自测4次,最高分为90分,则可加该子项(90/100)*5 = 4.5分。本项综合表现为54+4.5=58.5分。
则您在作业与自测子项中的得分为58.5*(70/100) = 40.9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