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
1.1 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是为研究和查明工程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及其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自然条件,而进行的测量、测试、观察、勘探、试验、鉴定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1.2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 、法规、技术规范,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对拟建工程进行详细规划、布局,把可行性研究推荐的最佳方案具体化并形成图纸、文字,为工程施工提供依据。
1.3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管理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管理的具体工作如下:
⑴ 招标发包勘察设计任务,签订合同,组织合同实施。
⑵ 收集、提供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及建设协议文件。
⑶ 组织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
⑷ 确认重大设计方案。
⑸ 编制概、预算
⑹ 上报设计文件
⑺ 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⑻ 勘察、设计文件和图纸的验收和保管。
⑼ 为勘察、设计人员现场服务
⑽ 为勘察、设计支付费用
2、勘察设计单位的审查
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建设单位委托勘察设计任务时,要严格审查勘察设计单位证书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