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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概述


1、基本概念
      招标: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或购买设备或经营某项业务时,通过一系列程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或供货商以及其他合作单位的过程。
      投标:投标人利用报价及其他优势来参与竞争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行为。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筑业活动中一系列招投标活动的总称,它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咨询监理招投标、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招投标、物资设备招投标等。
2、工程项目招投标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3、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工程项目招投标的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①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项目招标规模标准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工程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各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招投标一般程序
      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一般分为4个阶段:
      ① 招标准备阶段
      由招标单位进行招标申请,并报批;组织招标、评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接收招标文件。
      ② 投标准备阶段
      提交投标意向,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答疑和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③ 开标评标阶段
      开标、询标、评标、定标。
      ④ 定标签约阶段
      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谈判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