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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项目风险的防范与处理

 
1、风险的处理
      风险处理有两类基本方法:风险控制和财务措施。
1.1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风险预防与分离、风险转移和分散。
      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
      风险预防: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风险分离:将风险单位分离间隔,以避免发生连锁反应或互相牵连。这种处理可以将风险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风险分散:通过增加风险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来达到共同分摊集体风险的目的。
      风险转移:指通过契约,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
1.2 财务措施
      采用经济手段可以处理确实会发生的损失。
      风险的财务转移:
      风险转移人寻求用外来资金补偿确实会发生或业已发生的风险。
      (1)非保险转移:工程担保,通过担保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保证书或保函。
      (2)保险转移:通过购买保险进行转移。
      风险自留: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留。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
      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是从财务角度为风险做准备,在计划中另外增加一笔费用。
      风险准备金=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
2、工程项目保险
      工程项目保险:是指通过保险公司以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参加保险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用保险金给以补偿的一种制度。
      (1)工程保险的种类
      我国的工程保险主要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第三者责任险。
      (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内容
      工程本身,施工用设施和设备,施工机具,场地清理费 ,第三者责任 ,由被保险人看管或监护的停放于工地的财产 。
3、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形式:保证人、违约金、定金、留置权、抵押权
     (1)保证人
      保证人是保证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的第三人。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2)违约金
      缔结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必须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定金
      签订合同的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4)留置权
      当事人根据合同的规定,保管对方的财物或来料加工,对方不按期或不如数给付保管费或加工费时,有权留置其财物。
      (5)抵押
      当事人一方或者第三人为履行合同向对方提供的财产保证。
      工程项目中的几种担保类型
      (1)投标保证担保
      投标保证是保证人保障投标人正当从事投标活动所作出的一种承诺,其有效期通常比投标书的有效期长28天。
      形式:投标保函、担保保证书、保证金
      (2)履约保证担保
      保证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出的一种承诺,其有效期通常应截至到承包商完成了工程施工和缺陷修复之日 。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协议书,连同履约保证一并送交业主。
      形式:履约保函、担保保证书、保证金
      (3) 预付款保证担保
      业主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以供承包商周转使用,为了保证承包商将这些款项用于工程建设,需要保证人为承包商提供同等数额的预付款保证或者提交银行保函。预付款保证的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价10%~30%
      (4) 维修保证担保
      维修保证也称质量保证,是保证人为承包商提供的,保证工程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维修保证的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价1%~5%
      (5) 保留金保证担保
      每月验工计价给承包商发放工程款时,业主一般都要扣留一定比例作为保留金,以使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用于返工。保留金通常是从每月验工计价中扣留10%,以合同价的5%作为累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