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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知识点二:国家的形式、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自学材料


(三)、国家的形式
1.单一国
        单一国是指只有一个最高中央权力机关的国家
2.复合国
        复合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构成的联合体
(1)联邦
        联邦是由两个以上成员邦构成的联合体,它的产生以组成联邦的国家之间的条约为基础,它的存在以后来的被这些国家接受的联邦宪法为依据。
 (2)邦联
邦联是由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维持它们对内和对外独立的目的,根据它们之间共同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国家联合体。
(3)英联邦和法兰西共同体

(四)、几个相关的问题
1.永久中立国
        所谓"中立国",是指一个国家由于完全置身于其他国家间所进行的战争之外,对交战双方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而取得的法律地位。1907年的海牙第五公约(《陆战时中立国及其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和第十三公约(《海战时中立国权利和义务公约》),规定了中立国的权利和义务。   永久中立国是将永世中立奉行为国家政策的国家,可能将之列入宪法之中。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所以这些中立国的政府会根据国家的需要,通过条约或加入某一政府间国际组织,而改变自己的中立国地位。永久中立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世界上首个永久中立国家是瑞士。也有资料显示瑞士是《国际法》中唯一明定的永久中立国。永久中立国成立的法律依据来自一国政治宣言、双边协定、国际性组织协议。政治宣言可以是单方声明,可以是双方签署的联合公报。单方声明偏重于国外的认可。因为就永久中立的法律意义而言,主要是他国对其的保证。政治宣言是一种政治性文件,不被他国认可的一国政权宣布的宣言其法律适用范围受到限制,同时受到政治力量、经济因素等牵制。
2.梵蒂冈
        梵蒂冈城国(拉丁语:Status Civitatis Vaticanae;意大利语:Stato della Città del Vaticano),简称梵蒂冈或梵蒂冈城,是位于意大利首都罗马市西北角高地的一个内陆内飞地城邦国家,为天主教会最高权力机构圣座的所在地,也是教宗的驻地所在。作为世界六分之一人口的信仰中心,梵蒂冈也是全球领土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国家。其前身为教皇国,自1929年开始以《拉特兰条约》确定为主权国家,接受圣座的直接统治,实施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
        由于圣座的行政机构——"罗马教廷"大部分机关均座落于梵蒂冈城内,故人们在使用"梵蒂冈"一词时,既可能指梵蒂冈城国,又可能指"梵蒂冈"这片得此名已久的地区,还可能是指圣座,也可能指罗马教廷,最后亦可能指教宗的居所。总而言之,此词含义变化多端,端看其使用的场合。虽然梵蒂冈并未制定任何有关官方语言的法律条文,但以意大利语最为常用。在过去,梵蒂冈常以意大利里拉作为其境内的通用货币,一直到意大利加入欧元区为止。虽然梵蒂冈在地理上是一个小国,因着天主教在全球庞大的信仰人口,使其在政治和文化等领域拥有着世界性的影响力。
3.附属国
        附属国是指名义上拥有主权,实际上在外交、金融经济和军事等方面依附于帝国主义强国并受其控制的国家。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帝国主义国家在占有许多殖民地的同时,为了自身的利益,有时让一些落后国家在政治上、形式上维持独立,但在金融、外交上从属于自己。

(五)、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概述
        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权利
(1)国家享有的基本权利不以任何条约为基础,尽管权利的行使方式可能受到国际条约的限制
(2)国家的基本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2.独立权
        国际法上的一些基本原则是维护国家独立权的,例如,不干涉内政原则、主权平等原则、不侵犯原则等。由于在国际法上国家主权的真正含义就是国家独立权,所有从国家主权原则派生出来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及其他规则和制度可以说都是维护国际独立权的
3.平等权
4.管辖权
        国家管辖权是国际法所确认的国家基本权利之一。是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行使国家主权的表现。
5.自卫权
        自卫权是国家抗拒外来武力攻击的固有权利。武力攻击是具有严重性质的非法使用武力形式,包括严重的越界恐怖主义袭击。行使自卫权所针对的对象是发动武力攻击的国家和恐怖主义组织这类非国家行为者。自卫权可在受武力攻击的当时或停止后及时付诸实施。只要满足必要性和比例性标准,自卫的武力行动都是合理的和正当的。国家行使自卫权与安理会履行职责共存,但安理会采取的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必要办法可以终止国家的自卫措施。

知识点小结


    在这一知识点中我们主要介绍了国家的形式以及与国家形式相关的几个问题、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学习了国家的平等权、管辖权、独立权和自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