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模拟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10分)
1、以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为标准,环境问题可分为(      )
     A.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B.原生环境问题与次生环境问题
     C.自然灾害与公害     D.污染防治问题与资源保护问题
2、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      )
     A.农业环境、工业环境、生活环境等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
     C.城市环境、区域环境、流域环境等
     D.人工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
3、根据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      )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保护方案     D.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4、排污许可证属于(      )
     A.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     B.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
     C.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     D.建设规划许可证
5、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主要针对的是(      )
     A.大气污染     B.水污染
    C.自然界中的灾害性事故
    D.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损害
6、目前我国海洋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      )
     A.海岸工程建设项目
     B.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C.陆源污染物
     D.海洋倾废
7、下列属于非生物资源保护的有(      )
     A.渔业资源保护
     B.矿产资源保护
     C.森林资源保护
     D.野生植物保护
8、下列属于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有(      )
     A.可持续发展原则
     B.环境责任原则
     C.污染者负担原则
     D.公众参与原则
9、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决定属于(      )
     A.环境行政处罚     B.环境行政处理
     C.环境行政强制     D.环境行政许可
10、对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基本分类是指(      )
     A.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
     B.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废渣污染等
     C.环境要素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D.生活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污染
二、判断(10分)      1、环境法上的环境概念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环境概念是完全一致的。
     2、环境法是环境科技与法律的结合,是一门相对独立的综合部门法。
     3、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
     4、限期治理的对象主要是指位于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
     5、环境民事责任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6、危害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7、废气污染是最严重的一种环境要素污染。
     8、放射性物质污染是环境要素污染的一个方面。
     9、我国对重点海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0、自然保护区属于非生物资源保护的范畴。

三、概念辨析(20分)
     1、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2、环境标准与环境保护:
     3、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
     4、环境要素污染与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四、简答(30分)
     1、简述排污收费制度的主要内容。
     2、简述我国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制度。
     3、简述我国关于森林保护的政策措施。

五、论述(15分)
     试述"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与现实意义。

六、案例分析(15分)
     滨海化工总厂(甲)建于1992年1月,东临海滩,厂外是环乡河,有水产养殖场(乙)的几千亩鱼塘,是渔业养殖密集区。甲厂建厂时按设计规划的要求,投资安装了废水处理装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东海。设计中只允许有一个排污口,往东海排污,连生活污水也不准排入内河,甲厂在施工时却设置了三个排污口,一个排向东海,两个排向环乡河。农民某丙承包了养殖场200亩鱼塘,养鱼用水除雨水外,全部从环乡河中抽取。1992年3月初,某丙投入鱼苗1万多公斤,几天内发现鱼苗相继大量死亡,损失计10万元。某丙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要求调查处理。环保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甲厂在环保设施没有验收的情况下,于1992年2明进行试生产,致使硝基苯车间每小时排出的100吨冷却水中带有毒性物质硝基苯。经测定,环乡河及某丙承包的鱼塘中,哨基苯含量超过渔业标准5—7倍。调查过程中,3月中旬甲厂又发生硝基苯物料溢漏流入地沟事故,最终也排入环乡河。事故发生后,甲厂即通知已厂停止抽水,某丙的鱼塘因得不到及时供水又造成大量鱼死亡泛塘,损失计5万元。对此,环保部门作出决定,对甲厂罚款5000元,并要求甲厂赔偿某丙的全部损失15万元。甲厂不服,理由是:(1)排入环乡河的是冷却水,仅含少量硝基苯,没有超过排放标准;某丙的鱼苗死亡是其经营不善造成的。(2)甲厂只对溢漏事故造成的5万元损失承担责任。因及时通知了渔场,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问题:
     1、甲厂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你认为某丙的15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本案中甲厂的行为有哪些是违反环境法的?应分别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本案有哪些不合法之处?找出其责任主体,并简要说明。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10分)
1.B    2.B    3.A    4.B    5.D    6.C    7.B    8.A    9.B    10.C  

二、判断(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概念辨析(20分)
     1.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也可称之为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等。
     2.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与避免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技术指标和技术规范的总称,是环境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环境保护是指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标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技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3.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的现象。环境破坏是指由于人类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度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源,从而使自然环境的恢复与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4.环境要素污染是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一种类型,是指外界物质进入环境,其数量超过环境要素的可含容量或自净能力,导致环境要素发生某些性能的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给人类及其它生物的正常生存与发展带来危害的现象。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是指对于人体或环境难以降解或不能降解的污染物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

四、简答(30分)
     1.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物者征收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收排污费的对象。一切超标排放污染物(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和放射性物质五大类)的企事业单位。
     (二)征收排污费的标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但个别工业密集、污染特别严重的大、中城市,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对收费标准可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分废气、废水、废渣三项,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危害程度、排放的浓度和数量等进行分类,收费标准逐项提高。
     (三)排污费的增加或减少。对缴纳排污费后仍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从第三年起,每年提高征收标准5%;排污单位经过治理达到排放标准,或显著减少排污数量和浓度,可申请停止或减少收费。
     (四)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征收的排污费,纳入预算内,作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按专项资金管理,不参与体制分成;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区域性综合污染治理、补助环境保护部门购置检测设备以及业务活动费等。
     2.答:《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具体制度,可分为环境法的一般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等)和水污染防治的特殊制度,后者主要包括(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制度和核定制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等。其中,总量控制制度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

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的法律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制度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向排污者提供污水

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划定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加强生活饮用水资源的保护,可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

管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应当广泛征集附近单位和居民对该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的意见,并如实连同环境影响报告书送交其主管部门预审,然

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3.答:我国关于森林保护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

贷款;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

、造纸等用材林;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五、论述(15分)
     答:“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一切可能损害环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利用项目。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一般包括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三个阶段,"三同时"制度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而对不同阶段提出了特定的管理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保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二)建设项目的施工,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三)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四)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竣工验收,并同时投入正式生产或使用。该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为:(一)是落实预防为主原则、防止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或破坏的重要手段。(二)是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延续,是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

六、案例分析(15分)
     答:甲厂的理由不成立。因为甲厂排污污染了环乡河和某丙的鱼塘,造成鱼的死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合法排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是排污者的义务,不构成减免责任的条件。所以某丙前后损失15万元应当全部由甲厂承担,赔偿全部损失。
     本案中甲厂有以下违法行为:
     (1)擅自改变设计,将废水直接排入内河,造成渔业水体污染,使环保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项目建成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了“三同时”制度。
     (2)没有采取措施防治生产中产生的废水,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事故发生后,也未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排污行为造成水体污染和财产损失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从预防为主的环境法律要求看,甲厂的规划选址不合法,设在渔业养殖密集区。法律规定,渔业水体等重要用水保护区不得新建排污口。其责任主体包括: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环保部门;未执行设计方案及未采取防治措施的建设单位(甲厂);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