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模拟试题(五)
一、选择题
1、“三同时”制度是指、、的法律制度。( )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验收 D.同时投产使用
2、我国环境标准由两级组成,是指分为( )。
A.国家级 B.省部级 C.行业级 D.地方级
3、现代环境保护可分为三个阶段( )。
A.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末
B.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末
C.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
D.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第一年
E.20世纪90年代至现在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主要的行业部门体系有( )。
A.环境保护法体系 B.环境行政法律体系
C.资源法体系 D.环境刑事法律体系
E.国土开发整治法体系
5、环境权的内容主要在( )的单行法的相关规定中体现。
A.污染防治法 B.自然资源保护法C.刑法
D.国土整治及土地利用规划法 E.环境管理行政法规
6、我国草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等。
A.草地退化严重,数量减少 B.草地鼠虫害严重
C.草原严重污染 D.草原缺水、干旱严重
E.草原火灾频繁
二、名词解释
1、草原
2、环境噪音
3、环境责任原则
4、环境民主原则
三、简答题
1、简述如何贯彻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相结合的原则
2、简述我国制定了哪些关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3、简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四、案例分析
2003年6月,某化学品运输公司在某硫酸厂装运硫酸时,因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未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装运规程的要求,而将厂内硫酸的放酸管拉裂,致使10吨浓度为98%的硫酸全部外溢。该梳酸厂无应急排放口和中和地,也无其他应急措施,为清除污染物只能将硫酸冲水稀释后经下水道排入邻近河流。严重污染了该河流,并造成以该河流为主要灌溉水源的12户承包户所承包的土地和庄稼的污染,经济损失计40万元。
问:
1、本案中哪些人违反了环境法,分别应承担什么责任?
2、12户承包户受的污染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ABD 2、AD 3、ACE 4、ACE 5、ABDE 6、ABE
二、名词解释
1、草原
指生长在温带气候区、半干旱潮湿的地区,以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或饲用灌木植物为主体的,可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2、环境噪音
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环境责任原则
指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简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4、环境民主原则
又称公众参与原则。指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程序或者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有关的决策活动,使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
三、简答题
1、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彻环境与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结合原则的关键。根据我国国情,贯彻该原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按照自然环境和资源的特性及客观自然规律开发利用。
第二,建立健全环境与资源的政策体系、法律体系、管理制度,从而保障该原则的适用。
第三,用市场机制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办法加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工作。
第四,依靠科技进步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结合原则的实现。
2、目前,我国制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另外,还按行业的不同分别制定了《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源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该罪,依据新《刑法》第338条、第346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4、国际环境法的体系指的是有关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文件所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整体。主要包括三大部分:(1)国际环境保护纲领性文件。如《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人类环境行动计划》、《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这些法律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2)针对特定环境的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如关于保护大气环境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其议定书等。(3)针对其他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律文件。如《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核材料实质保护公约》等。
四、案例分析
1、本案中某化学品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违反了环境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未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装运规程的要求,将该硫酸厂的放酸管拉裂,致使10吨高浓度的强硫酸全部外溢,造成12户承包户的经济损失达40万元,再加上硫酸的损失,数额更大。应定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事故后其又没有采取有关的应急措施,便将外溢的硫酸用水冲稀后排入邻近河流,情节加重。其主要责任人要负刑事责任,其次要责任人要负行政责任,同时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10吨硫酸及12户承包户的40万元经济损失。
2、12户承包户受污染造成的40万经济损失,应由该化学品运输公司和该硫酸厂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硫酸厂在本事故中虽无过错,但因其厂的硫酸外溢流入河内,对受害的承包户来说,硫酸厂是侵权人,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硫酸厂承担赔偿承包户的损失后,应向化学品运输公司追偿应赔的经济损失。化学品运输公司应在对承包户和硫酸厂承担经济赔偿后,应当向其肇事的本公司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追偿所赔的经济损失。因为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是执行该公司公务的,对外赔偿应由该公司承担,然后再内部处理损失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