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环境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仍然存在许多值得进一步研究与完善的问题。其中,我们认为即定的环境法律责任尤其是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未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实现,是最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加强对于国家生态安全的环境行政法思考,遵循生态规律进行行政管理,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强化执法、完善救济,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行政管理在良好的法制轨道上运行,会更好地维护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