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公民原告资格

徐 林
(福州大学法学院, 福建福州350002)

[摘要] 赋予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有利于保护公民环境权益、保护环境, 推动社会发展。但要赋予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民事诉讼法要突破传统诉讼理论, 采用诉的利益学说, 对

民事诉讼范围及当事人概念进行拓展。在科学构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中, 可以借鉴美国公民诉讼的一些做法, 建立防止􀀁 滥诉􀀁 的相关机制。

[关键词]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公民原告资格; 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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