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环境保护法
(一)海洋环境污染的概况
1、概念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把物质或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碍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有害影响。
2、海洋污染的危害
对海洋生物的危害,对海水水质的危害,对海洋环境的危害,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对航运、旅游和体育运动的危害等。
(二)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1、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
2、海洋环境管理法律制度
(1)总量控制制度
(2)海洋污染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3)海洋功能规划区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制定
3、海洋环境保护一般法律制度
(三)对海洋生态的保护
1、政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责任制度
2、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制度
3、开发利用海洋环境资源不得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
(四)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1、排污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2、防止放射性物质,传染病原体和农药污染海洋环境。
3、防止海水富营养化
4、防止热污染
5、加强对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的管理
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一)放射性污染物概况
1、概念
放射性污染是指人为活动排放的放射性物质使环境的放射性强度超过了适用于该环境的放射性标准限值的环境恶化现象。
2、放射性污染的危害:包括对人体健康、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的危害。
(二)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1、防治放射性污染的基本政策
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
2、对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
3、对铀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
4、对核技术利用的污染防治的规定
5、对放射性废物管理的规定
三、危险物品污染
危险物品污染则是指在生产、运输、贮藏、销售和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由于危险物品的爆炸、燃烧或其在环境中的含量或浓度超过其规定的限值而使环境质量恶化,造成损害人体健康和财产损失的现象。
(一)危险物品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1、化学危险物品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1)项目控制制度
(2)贮存管理制度
(3)经营管理制度
(4)运输和装卸管理制度
2、农药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物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3、监控化学品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监控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监控化学品名录,可作为化学武器、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和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