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破坏耕地案件
基本情况:2007年12月份,黄某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私自与新丰县黄礤镇良坝村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合同,租用黄礤镇良坝村下坪的旱地14.8亩(988.4平方米)建设瓷土中转场,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该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新丰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责令黄某停工,但事后继续施工建设。2009年5月,对黄某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8月,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黄某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共计296541元的罚款。并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李某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厂案
基本情况:2008年2月,李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乐昌市乐城街道办事处河南塔头村委会塔头村小组集体山地10.1亩建设混泥土搅拌站,该项目用地不符合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2009年4月,乐昌市国土资源局对李某非法占用集体山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5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搅拌站,恢复土地原状。2009年8月,乐城街道办事处组织行动对李某所建的搅拌站实施强制拆除。目前该地已恢复原状。
官某非法占地建房案件
基本情况:2009年7月,官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陂下村委会新楼村小组瓦厂地段133.8平方米山坡地建房。翁源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多次制止无效。该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处情况:2009年9月,翁源县国土资源局对管某非法占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官某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于管某逾期未履行处罚内容,县政府于10月份组织国土、建设、公安、龙仙镇、法院等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时,又遭到当事人有预谋、有组织的暴力抗法,打伤六个工作人员。目前,官某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非法建筑已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