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将试点垃圾袋实名制
"学习台北垃圾分类模式"要全面铺开,部分小区试行垃圾费"按袋计量征收",厨余垃圾专袋收运……这是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城管委庆祝建党91周年暨争先创优表彰大会上获悉的。
据广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透露,7月10日将召开垃圾分类全市动员大会,并推出一系列政策。
针对垃圾围城难题,李廷贵透露,广州市委、市政府已经形成决议,初步决定在7月10日,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全面动员,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并将形成一整套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配套实施方案。
李廷贵提到,要采取5种垃圾分类技术路线,其中包括按袋计量。据介绍,广州将于今年年底前选择1-2个生活小区试点"垃圾费按袋计量收费"模式,厨余垃圾排放免费,其他垃圾排放计量收费。
至于"垃圾费按袋计量收费"政策,将以专用垃圾袋作为收费的工具,市民丢弃垃圾,必须购买政府制作、在指定地点发售的专用垃圾袋盛装,再交垃圾车收运。产生多少垃圾付多少钱,垃圾越少,缴费就越少。
除台北"垃圾不落地"模式将在广州进一步推广外,"垃圾袋实名制、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也将在广州试点运行。
那么,垃圾袋实名制将如何推行呢?据介绍,广州将在政府特制的分类垃圾袋上,印上居民的住宅地段号和房号,以此作为识别垃圾袋出自那家哪户的标志,根据该标志,可以追查垃圾投放的源头。如果居民没有按照规定对垃圾分类,将根据标记信息追查到居民个人。
来源: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网
气候资源并不"归国家所有"
【背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2年6月14日通过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因宣示"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并规定气象资源探测需经行政许可,引发舆论广泛质疑。
该《条例》称,"本条例所称的气候资源,是指能为人类活动所利用的风力风能、太阳能、降水和大气成分等构成气候环境的自然资源"。按《条例》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黑龙江方面引用《宪法》第九条论证其立法合理性。根据《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在黑龙江气象部门看来,《宪法》第九条关于"自然资源"的列举中应包含"气候资源"。
那么,省级人大立法规定"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是否有法理依据?在当前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兴未艾的背景下,省级人大如此立法应当如何评判?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苏苗罕认为,气候资源应附属于土地所有权人,而非国家所有。黑龙江人大立法由此赋予气象部门对气候资源探测的行政审批权,有损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也有违《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
苏苗罕分析称,资源的稀缺性是建立独立的、排他性所有权的基础。气候资源是可再生资源,但并非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有必要确立排他性的所有权,但是,这并不代表应当由国家作为气候资源的所有权人。
在过去几年,由于《气象法》没有规定气候资源国家所有,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均保持飞速增长。到2012年,全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500万千瓦,居世界第一。只要国家政策坚持鼓励和扶持风电发展,风力发电就有利可图,与国家是否掌握气候资源相关性很低。
苏苗罕指出,中国《气象法》第六章"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并没规定气候资源的所有权归属,而《黑龙江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规定"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这对新能源产业发展是不必要的,可能与上位法抵触,也会侵犯相关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
他还表示,气候资源国家所有可能影响新能源产业竞争力。地方立法规定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为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实行气候资源有偿出让输送了"法理依据"。这实际上剥夺了土地所有权人本应享有的利益,也势必会加重新能源企业的负担,降低产业竞争力。
黑龙江省气象部门解释称,此次制定《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是国内首部调整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为了解决气候资源探测混乱,企业跑马占荒,数据不科学等问题,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
对此,苏苗罕认为,上述理由是不充分的。就为了弥补气象数据资料不完整问题,政府该做的本应是加强气象观测网络的建设,同时善用民间的资源弥补自身数据的不足,以提高气象服务的质量,而不是抬高行业门槛,排挤民间力量的参与。
他同时指出,《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企业探测气候资源一律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获得探测许可证,过度扩大了行政许可的范围,属于设定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有违《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
纸杯新国标2012年6月1日将实施 杯口杯底边缘禁印图案
去年12月5日发布的一次性纸杯、纸碗、纸餐盒国家标准,经半年过渡期后,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标规定: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及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均不能印刷图案。今天距实施之日仅剩3天,记者走访批发市场、超市、知名快餐连锁店,发现目前市场上还没出现符合新国标的一次性纸杯。
不过,食品包装专家董金狮昨天向记者介绍,已有上百家企业制作了新模板,6月1日起,消费者就能看到更多符合国标的一次性纸杯。他同时表示,国标为推荐性标准,行业性标准尚未废除,因此在售的符合行业标准的一次性纸杯也属合格产品。
新规:
杯口杯底边缘禁印图案
去年12月5日,一次性纸杯、纸碗、纸餐盒国家标准正式对外发布。国标对纸杯的印刷、原材料、添加剂等方面都提出了较行业标准更高的要求。
国标规定,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及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能印刷图案;不得人为添加荧光增白剂;不得使用回收材料作为原料制作纸杯;生产时要使用环保油墨等。
董金狮解释,人们在喝水时嘴会接触杯口附近,15毫米内不印刷,可以避免消费者在使用一次性纸杯时误食纸杯外包装上印刷的油墨,从而提高使用安全性。纸杯叠放时,杯底容易蹭到另一个杯子的内侧,因此杯底也不能印刷图案。
此外,一旦荧光物质进入人体,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如果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使人体内的细胞发生变异,成为潜在的致癌隐患。
调查:
市场上尚无新国标纸杯
离国标正式实施仅剩几天时间,市场上的一次性纸杯是否已经改进?昨天,记者走访了京城多家超市、批发市场及知名连锁快餐企业,还没有看到符合国标的一次性纸杯。
在多家超市,记者看到在售的一次性纸杯大多是杯口和杯底印有各种图案,有些图案甚至直接与杯口相连,且颜色鲜艳。而多家知名连锁快餐企业提供的纸杯,往往是从上到下"通色",大红色的纸杯占了不少份额。
在一些批发市场,纸杯的质量更令人堪忧。不仅印刷不符合新国标,部分纸杯还有刺鼻的异味,材质也非常软,一捏就塌了下去。
专家:
鼓励企业出品白色纸杯
"已经有很多企业在做新模板了。"针对市面上看不到符合标准的纸杯,董金狮昨天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目前国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纸杯生产企业约有400多家,已有上百家企业按照国标的标准制作了新模板,这些企业多是大型餐饮企业、航空公司、超市等的供应商。
"因为新模板还在完善和检测中,消费者暂时看不到,6月1日以后会陆续见到符合新标准的纸杯。"董金狮还建议,为提供使用的安全性,企业最好连杯身的图案也不要印制,白色的纸杯最好不过。
他同时建议市民在选购纸杯时,通过"一看、二闻、三动手"来挑选。一看,看包装上的标识信息是不是全,纸杯的颜色不要过于鲜艳;二闻,闻纸杯有没有刺鼻的异味,特别是油墨的味道;三捏,好的纸杯很硬,有回弹性,劣质的纸杯往往捏了以后很软。此外,用纸杯喝水第一杯水尽量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