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的、《刑法修正案(6)》、《刑法修正案(8)》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重点难点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重点理解】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难点】 学习目标
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分述中各罪的定义、构成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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