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特征:

1、客体: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合同活动管理的秩序、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合同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行为人所采用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具体行为方式表现为: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3、主体: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意图。

(三)认定

1、正确区分本罪与合同纠纷。

(1)从合同签定过程来看,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诈手段;

(2)从合同履行情况来看,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与实际履行行动;

(3)从主观上来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4)从客观上来看,行为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小结

扰乱市场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不正当竞争,从事非法经营贸易或者中介服务活动,以及强行进行交易,扰乱和破坏等价有偿、公平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须认真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