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本节所涉及的罪名都是常见、多发的犯罪,也是典型的自然犯,是刑法学中的重点罪名。

一、概念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

2、客观方面:以各种方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个别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重伤罪的主观由过失构成,其他罪均有故意构成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1、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2、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4、侵犯名誉的犯罪:侮辱罪、诽谤罪

5、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报复陷害罪

6、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

7、侵犯其他权利的犯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

小结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涉及的相关罪名都较为常见,需要重点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