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本节所涉及的罪名都是常见、多发的犯罪,也是典型的自然犯,是刑法学中的重点罪名。
一、概念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
2、客观方面:以各种方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个别主体是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重伤罪的主观由过失构成,其他罪均有故意构成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1、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2、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4、侵犯名誉的犯罪:侮辱罪、诽谤罪
5、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报复陷害罪
6、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
7、侵犯其他权利的犯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
小结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涉及的相关罪名都较为常见,需要重点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