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公务罪
(一)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特征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的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述四类人员的公务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妨害公务罪的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
(三)本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
(一)本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威信。
2、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谋取某种非法利益的目的。
(二)本罪的认定
与诈骗罪的界限
(三)本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
(一)聚众斗殴罪概念与构成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3、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4、本罪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二)司法认定与刑事处罚
四、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一)本罪的概念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社会公共生活秩序。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破坏性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本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四)本罪的处罚
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传授犯罪方法罪
(一)概念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用动作、语言文字、其他方法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犯罪技能的行为。
(二) 本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实践中通常是犯罪经验丰富的惯犯、累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3、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三)司法认定与刑事处罚
六、赌博罪
(一)概念与构成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赌博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为了获得钱财而赌博,行为人是否事实上获得了钱财,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司法认定与刑事处罚
七、伪证罪
(一)本罪的概念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本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四)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0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刑事诉讼中实施了妨害证据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辩护人和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九、窝藏、包庇罪
(一)概念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
(三)司法认定与刑事处罚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何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
(四)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十一、医疗事故罪
(一)概念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 主体为特殊主体,是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三)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3)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2、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3、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4、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四)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十二、非法行医罪
(一)概念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限于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十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本罪的概念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可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本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2、走私毒品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3、把假毒品误认为真毒品贩卖的定性
4、 贩卖假毒品与诈骗罪
5、毒品数量的计算
(四)本罪的处罚
十四、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概念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2、本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的界限
3、本罪与盗窃、抢夺、抢劫罪的界限
(四)处罚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五、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一)概念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国家文化市场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三)司法认定与刑事处罚
小结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应掌握其概念与特征以及司法认定,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