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随着商事交易的发展及通过仲裁解决争端的普遍采用,仲裁逐步发展成为解决争端的一项国内法上的制度。当世界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后,随着科技进步和国际经贸的迅速发展,通过仲裁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已得到各国法律的普遍认可。对一国而言,凡是仲裁协议的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其他外国企业或实体,或者仲裁协议订立时双方当事人的住所或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或者即便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住所或营业地位于相同的国家,但如果仲裁地点位于该国境外,或者仲裁协议中所涉及的商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争端标的位于该国境外者,均可视为国际商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