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也是WTO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多边贸易机制的支柱,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颇具特色。 它具有统一性、效率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它具有自己的原则、机构和解决程序。原则(The Dispute Settlement)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平等(equitable)、迅速(fast)、有效(effective)、双方接受(mutually acceptable)。这个原则是经全体WTO的成员同意,如果他们认为其他成员正在违反贸易规则,受到贸易侵害的成员将使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采取单边行动,这意味着所有WTO的成员将遵守议定的程序和尊重裁决,不管是受到贸易侵害的成员还是违反议定的成员。  

   

在关贸总协定及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方面与法庭有一定的相似的地方,但最大的区别在于首先在引起贸易争端的成员国之间进行磋商,并自行解决贸易争端。因此,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第一阶段是由国家政府之间进行贸易磋商,甚至当案件已经发展到其他阶段时仍然可以进行磋商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