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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西周时期对司法官违法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即"五过之疵",其中,"惟内"指的是_______。
 A.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B.畏权势而枉法  C.贪赃受贿而枉法  D.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2、汉律六十篇的构成中,不包括以下哪部法律________。
 A.傍章律  B.越宫律  C. 朝律  D. 酎金律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最早确立于________。
 A.西汉宣帝时期  B.曹魏时期  C.东汉宣帝时期  D.隋代初年
4、《唐律·名例》篇规定,"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________。
 A. 举轻以明重  B. 举轻以明轻  C. 举重以明轻 D. 举重以明重
5、"十恶"中的"谋大逆"是指________。
 A.谋危社稷  B.安忍残贼,背违正道  C.亲族相反  D.图谋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阙
6、唐代的保辜制度适用于________。
 A.坐赃罪  B.伤害罪  C.十恶犯罪  D.贼盗罪
7、唐代将有利息的消费借贷称为________。
 A.出举  B.负债  C.借  D.贷
8、元世祖忽必烈即位诏书提出“祖述变通”,是欲参用宋金以来制度,即所谓汉法。因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以国朝之成法,援汉魏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
 B.“以国朝之成法,援唐宋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
 C.“以国朝之成法,代汉魏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
 D.“以国朝之成法,代唐宋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
9 、设立于明代的廷杖制度,执行廷杖的是________。
 A.御史台官员  B.刑部官员  C.宦官  D.锦衣卫
10、清代经过秋审、朝审后,罪犯是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经皇帝批准,可改重杖、枷号的是________。
 A.情实  B.留养承祀  C.缓决  D.可矜
1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引进了一系列西方近代诉讼审判原则和审判制度,在普通诉讼程序上实行________。
 A.四级三审制  B.三级三审制  C.二级二审制  D.三级二审制
12、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称为《中华民国宪法》的宪法文件制定于________。
 A.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B.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  C.北洋政府时期  D.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13、下列刑法典中,规定有"保安处分"的是________。
 A.《大清新刑律》  B.《暂行新刑律》  C.南京国民政府旧刑法  D.南京国民政府新刑法
14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颁布于________。
 A.土地革命时期  B.抗日战争时期  C.解放战争时期  D.新中国成立初期
二、多选题
1 、晋武帝时为《晋律》做注的律学家包括________。
 A.张斐  B.孔融  C.杜预  D.董仲舒
2 、关于《开皇律》的叙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_。
 A.《开皇律》中传统五刑制度首次得以正式确立
 B.《开皇律》总结以往立法成果,调整篇目内容,首次确立12篇立法体例
 C.《开皇律》中对公罪和私罪进行了区分
 D.《开皇律》在《北齐律》的基础上正式形成了"重罪十条"的制度
3 、 宋代中央一度存在的司法机关不称为________。
 A.审刑院  B.提刑按察司  C.理刑司  D.肃政廉访司
4、《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是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不包括以下几种:________。
 A.绞刑  B.凌迟  C.斩刑  D.徒刑
三、简述题
1、简述南京国民政府商法的主要内容。
四、分析题
1、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时乃可不杀。"
                                     ——《尚书·康诰》

【参考答案与评分参考】
一、单选题
1-5、ADACD    6-10、BABDB    11-14、BCDB
二、多选题
1、AC  2、AC  3、BCD  4、ACD
三、简述题
【答案要点】:
  从1929年到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制定、修正公布《票据法》、《公司法》、《海商法》、《保险法》等,作为民法特制法。
  《票据法》是有关商业上各种支付手段(有价证券)的法规。据北京政府《票据法草案》和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的《票据法》立法原则19条、参酌德、日、英、美、法等国票据法规和我国商业习惯而制定。分《总则》、《汇票》、《本票》、《支票》、《附则》。1929年10月30日公布施行(2分)。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活动的法规。南京国民政府参酌德、法等国《公司法》,于1929年11月拟定。分《通则》、《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罚则》。于1929年12月26日公布,定于1931年7月1日施行。抗战后,于1946年4月12日,依照英美法系公司法重新修正颁行。该《公司法》分《定义》、《通则》、《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外国公司》、《公司之登记及认许》和《附则》(2分)。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企业商事活动的法规。1929年11月,由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参照清《海船法草案》和北京政府《海船法草案》制定,分《总则》、《船舶》、《海员》、《运送契约》、《船舶碰撞》、《救助及抢救》、《共同海损》、《海上保险》。于1929年12月30日公布,1931年1月1日施行(2分)。
  《保险法》是有关保险组织,业务范围的法规。南京国民政府在北京北府《保险契约法草案》的基础上,参照意、日保险立法,于1929年12月30日公布。1935年重加修正,1937年1月11日公布,分《总则》、《损失保险》、《人身保险》、《附则》。公布后始终未施行(2分)。
四、分析题
【答案要点】:
(1)这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刑法适用原则。(2分)
(2)这段文字含义是:虽犯小罪,却不是由于过失,而且是惯犯,就不可不杀;反之,罪虽大,但不是惯犯,又出于过失,就不可处死。其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被称为"非眚",偶犯被称为"非终",惯犯被称为"惟终"。(4分)
(3)这段文字表明,西周时期对故意和过失犯罪、惯犯和偶犯有所区别。凡是故意犯罪和惯犯都要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偶犯则可减轻处罚。这一原则说明西周时期在刑法理论上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水平。这种以犯罪主观动机和客观危害结果为依据的定罪量刑、区别对待的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法史上的重大发展,对后世刑法适用原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