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是中国社会进入新的统一、建立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后形成的第一个王朝。秦朝法律吸收了三代以来法制文明成果,尤其是对于战国时代各诸侯国在法律建设方面各项有益的探索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改造和取舍,承先启后,使华夏法律文明薪火相传,开辟了中华法律文明发展的新阶段。秦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明确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方针和立法原则的朝代。法家理论为历朝统治者所青睐,但秦"二世而亡"的历史,促使汉以后各朝多以"内法外儒"的理论原则为指导。适应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新需求,秦统治者在以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管理社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为后世法律建设提供了可贵的经验和教训。秦朝统治者所确立的一系列法律原则为汉以后封建王朝所沿用。而秦朝在刑法方面的野蛮性、残酷性以及脱离社会现实的特性,均为后世法律建设提供了血的教训。
秦代法制的发展变化和主要立法活动及其特点与影响。
本章主要介绍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王朝秦朝的法律制度。主要使学生了解秦代法制所体现的法家思想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