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07年,残暴苛刻的秦王朝终于在农民起义的硝烟中土崩瓦解。随之而来的是新一轮的诸侯争霸。经过四五年的楚汉战争,刘邦于公元前202年战胜了项羽,建立了新王朝,定都长安,国号"汉",史称"西汉"。西汉末年,社会矛盾趋于尖锐,外戚王莽趁机作乱称帝,建立了"新"朝。短命的新朝在王莽富有理想色彩的改革中不断陷入泥淖,并于公元24年覆灭。公元25年,刘秀称帝,定都洛阳,又得以延续汉朝的龙脉,这就是"东汉"。东汉的统治持续了将近两百年,公元184年的黄巾大起义加速了东汉王朝崩溃的步伐,而在公元220年东汉终于为权臣曹丕所建立的魏国所代替。两汉四百年间,我国封建法制获得了重大发展,而这又是两汉中央集权政治不断强化的反映。更为重要的是,自汉惠帝废除《挟书律》之后,学术思想趋于活跃,特别是经学的发展对我国古代法学,尤其是律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