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特的罪名
1、张释之
张释之,汉文帝时期的廷尉(前177一前170)。他出身富豪,先是担任汉文帝的侍从,后来担任管理进出宫殿车马的公车令。有一次太子和梁王一起坐车,到了禁止车辆通行的司马门还要往里闯,张释之上前阻拦,指控太子和梁王犯了"过司马门不下"罪,要罚金四两。汉文帝和太后派出使者宣布赦免太子和梁王,张释之这才放了他们。文帝因此提拔张释之担任廷尉。他在廷尉任上执法如山,民众称颂说有张廷尉,天下没有受冤枉的人。
有一次汉文帝出行经过中渭桥,突然从桥洞下跑出一个人来,惊了汉文帝的坐骑。汉文帝很恼火,要侍从把那人送到廷尉去法办。张释之审理后判决这个人是"犯跸"罪,处以罚金四两。汉父帝说:"这人惊了我的马,还好我的马性格温顺,否则把我摔下来还了得?你怎么敢只判罚金?"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有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法外加重刑罚,就会使法律在天下人面前失去了信誉。何况当时陛下叫人杀了他也就算了,既然交给廷尉处理,廷尉是天下最公平的机构,一旦倾斜了,各级法官都会仿效,执法不一,百姓怎么能够安居乐业呢?"汉文帝好久才平息了怒气,说:"廷尉说得对。"
又有一次有人偷了宗庙里汉高祖牌位前供奉的玉环,张释之依照法律,认定是"盗宗庙服御物"罪,判处罪犯弃市。汉文帝大怒,说:"我把这罪犯交你办,是要判他族刑,你怎么敢按照法律来向我汇报?这不是我侍奉祖先宗庙的意思。"张释之赶紧下跪,说:"法律这样的规定已经是很重了。死罪总是要有等差的,如果盗宗庙服御物就族诛,那么万一有人盗长陵一抔土(对于盗墓的委婉的说法,长陵就是汉高祖的陵墓),陛下再怎么来加重处罚呢?"汉文帝想了好几天,和太后商量后,最后批准了张释之的判决。
《史记》卷102<<张释之列传》
2、汉代的复仇问题
汉代由于"独尊儒术",礼法合流,崇尚忠孝。所以私人复仇风气更为盛行。地方官员在追究杀人罪责时,往往对因父母被杀或被侮辱而进行反杀复仇的人,处罚从轻。如东汉末年发生的酒泉赵娥复仇案件:赵娥的父亲被恶霸李寿杀死,她的三个兄弟又都因瘟疫而死。赵娥已出嫁到外县,决心复仇,天天磨刀不止。对于旁人的劝解,她的回答是:"父母之仇不同天地、共日月,仇人不死,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于是她潜回家乡,出其不意地砍死仇人,然后拿着仇人的脑袋到官府自首。酒泉县的官员都不愿受理此案,纷纷辞职而去,她就把自己关入监狱,说:"破坏法律、逃避死罪不是我的本意。仇人已死,我请求按照法律处置我,以维持国法!''为此地方长官上奏皇帝,请求免除赵娥死罪。皇帝果然发布大赦,赵娥得以出狱回家。地方官府为她树碑,表彰为孝女。
《三国志•魏志》卷18《庞清传渭比列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