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承秦汉、下启隋唐,共约370年:自东汉以后.先后经历了魏、蜀、吴"三国鼎立"及西晋约50年的短暂统一,后比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形成了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北朝自北魏始,经东魏、西魏至北齐、北周,南朝则由宋、齐、梁、四朝相继,最终由隋先取代北周、后灭南陈,重新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在此期间,各种矛盾交织,社会动荡不安,民族文化融合,政权更替频繁,法津思想活跃.封建律学获得极大发展。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封建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处于重要的过渡时期。各封建政权的统治者为了在动乱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纷纷进行了不同规模的立法活动,在继承秦汉以来封建法律文化传统的同时,又作了新的补充和完善,使封建法律制度从法律形式、法典体例到刑罚制度、重要原则制度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步走向典型和成熟,为隋唐法制的繁荣和完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