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戴胄
戴胄(?一633),是唐太宗统治时期的大理卿。他是唐代最著名的法官之一。当时有很多人伪造祖先的官衔履历,以图以“门荫”当官,唐太宗对此很恼火,宣布凡伪造者立即自首,否则都要处死刑。后来发现了一批伪造门荫的人,戴胄全部按照法律判处流刑。唐太宗召见戴胄,说:你胆敢使我说话不算数,你拿了罪犯多少好处?戴胄说:陛下既然将此案交给司法部门,就要按法处罚;“法者,国之大信”,陛下的言语只是一时喜怒之发,如果为一时的喜怒而损害天下的大信,我真替陛下可惜。唐太宗接受了他的意见。长孙皇后的哥哥长孙无忌有一次忘记解下佩刀就进入了皇宫的东上阁。按照法律规定这是个死罪。长利、无忌既是皇亲,又是功臣,按照“八议”制度,由朝臣集议。宰相封德黎提议:长孙无忌是过失犯罪,改判徒二年;守卫东上阁的校尉没有及时发现长孙无忌带刀,要判绞刑。戴胄坚决反对。唐太宗表态说:“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也”,不能因为长孙无忌是我的亲戚就宽免。戴胄建议说:校尉和长刊\无忌都是过失犯罪,但只是此案中的从犯.长孙无忌能够免死罪,校尉也应该免死罪。最后得到了通过。《旧唐书》卷70《戴胄传》。
2、徐有功
徐有功(640一—702),是武则天统治时期的法官。当时武则天大肆任用特务诛杀异己,而徐有功则根据法律对抗,三次被指控死罪,多次被罢官。但仍然严守法律。有一次武则天在朝廷上为了一件案子厉声责问徐有功,满朝文武吓得战战兢兢,可徐有功镇静自若,据法力争,终于使武则天接受司法部门的结论。另有一次武则天召见刚被指控为“包庇反贼”死罪的徐有功。说:你办案件为什么总是“失出”?徐有功说:“失出,臣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武则天也知道是酷吏陷害,将徐有功判处流放。不久召回,仍然让他当法官。他在十多年里平反冤案数百件,挽救了数以万计的人命。被当时人誉为是比汉朝张释之还要伟大的法官。《旧唐书》卷85《徐有功传》3、科举制:金榜题名与名落孙山。
科举是指“分科取士”,也就是设立不同的考试科目通过公开考试来选拔人才,是隋唐以后选拔、录用人才的制度。考试及格者称为“及第”,考试合格的要张榜公布,因此,考中者称为“金榜题名”,考不上的就是“名落孙山”。科举制度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据统计,在中国一千多年的科举史上,共产生了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秀才更是不计其数。这其中包括许多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艺术家。587年,隋文帝开始采用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设立进士科,创立了科举制。唐代增加了秀才、明法、明书、明算等科。武则天创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北宋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程序严格,税目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明代的科举制度更为完备。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只在“四书五经”内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案文体为“八股文”。行省每三年举行乡试,中者称举人。京城每三年举行举人会试,中者称贡士。贡士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分三甲取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为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考中者授与官职。清沿明制。1905年,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被废除。作为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科举制度的最大特点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为不同阶层出身的知识分子进入仕途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也为统治阶级延揽人才、治理国家创造了一种机制。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于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但科举制度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它用一把尺子衡量天下士子,截长弃短,湮没了许多有特殊才能的人。特别是明清时期,考试内容以八股文为主,扼杀了知识分子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4、三复奏与五复奏:唐太宗的懊悔。
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了减少错杀无辜,开始将死刑权归中央,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由皇帝亲自过问,必须查清事实才可执行死刑,死刑复奏制度开始形成。隋朝的死刑复核制趋于完备,每起死刑案件要向皇帝奏报三次,得到许可,才能执行,故称“三复奏”。唐太宗完善了这一制度,进一步规定了“三复奏”和“五复奏”两种,规定地方的死刑案件适用“三复奏”,京师的死刑案件适用“五复奏”。司法官员不奏而擅刑者,要受刑事处罚。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一方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其影响是深远的,死刑复核制度一直为历朝历代所用。说起唐朝的三复奏和五复奏,必须要说到的是唐太宗错杀张蕴古一案。当时有一个叫李好德的人因为造谣惑众受到查处,拟定处死。但大理寺丞张蕴古认为不妥,大胆地向太宗皇帝进谏,说李好德平日里疯疯癫癫,神志不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该区别对待,不应处死。唐太宗欣然采纳,决定不判处这个人死刑。但是,有人向太宗皇帝告密,说张蕴古泄漏审判秘密,跑到监狱里和这个人下棋。更为严重的是,张蕴古是犯人的老乡,又是犯人的哥哥的老朋友。李世民一怒之下将张蕴古斩首处死。之后不久,李世民发现自己确实冤枉了张蕴古,并懊悔不已。后来,唐太宗能痛定思痛,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了三复奏和五复奏的死刑复奏制,防患于未然。推行死刑复奏制度,杜绝了张蕴古案的再次发生,这既是唐太宗的英明之处,也是对张蕴古的最好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