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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监理制度

章节小结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了书面的监理委托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根据《建筑法》,国务院公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的特点是: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和市场准人的双重控制等。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包括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专业人员。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包括: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良好的品德、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工程项目目标控制的任务包括:设计阶段目标控制的任务,施工招标阶段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施工阶段目标控制的任务等。

作业与练习

1、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2、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是什么?
答: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r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范围。
(2)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监理按服务对象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建设工程监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施工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只能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为建设单位服务,而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地位,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有权对其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防范,或者指令及时改正,并且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而且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出了旁站监理的规定,对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所达到的深度和细度提出厂更高的要求,这对保证工程质量起了很好的作用。
(4)市场准人的双重控制
      在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这种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对于保证我国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规范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