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
1)人的干扰因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业主方、设计单位、物资供应单位、资金贷款单位以及供电部门、供水部门、通信部门等工作进度的拖后必然影响施工进度。如建设单位使用要求改变而导致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应提供的场地条件不及时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设计单位图纸供应不及时、不配套或出现差错;承包单位计划不周,导致停工待料技术方案不当。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协调各相关单位的进度关系。对于那些无法进行协调控制的进度关系,在进度的安排中应留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2)材料、机具、设备干扰因素:在施工过程中,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不能按照供应计划要求及时运抵施工现场或运抵现场后发现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都会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有关标准对其进场质量严格把关,以避免因材料不合格造成质量事故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3)资金干扰因素: 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作保障。资金的影响主要来自业主,如没有及时给足工程预付款,或者拖欠工程进度款,这些都会影响施工进度。针对这些情况,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安排好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业主及时拨付工程款,以免因资金不足拖延进度,导致工期索赔。
4)施工条件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遇到气候、水文、技术及周围环境等方面的不利因素,必然会影响到施工进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以抵御施工条件的不利影响,并积极疏通关系,协助承包单位解决那些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
5)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 风险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技术及自然等方面的各种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因素。政治方面的有战争、内乱、罢工、制裁等;经济方面的有延迟付款、汇率变动、通货膨胀、分包单位违约等;技术方面的有工程事故、标准变化等;自然方面的有地震、洪水等。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对施工进度影响的预控措施。若风险发生,应给予恰当的处理。
受以上因素的影响,工程会产生延误。工程延误有两大类:一是指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其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同时建设单位有权对承包单位实行违约延期罚款;二是指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是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误,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承包单位不仅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而且还有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以弥补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包括: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建立进度控制规章制度;明确监理组织中进度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落实进度控制人员责任;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沟通网络;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建立进度协调会议制度;建立图纸审查、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2)技术措施: 进度控制措施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控制细则,要求监理进度控制人员按照进度控制细则实施进度控制;采用科学的进度控制方法,对建设工程实施动态控制。
3)合同措施: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参与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中;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经济措施: 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主要包括: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手续;对应急赶工给予合理的赶工费用;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