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条约法,国家主权原则,不使用武力原则,国家领土,国家基本权利,国家管辖权、国家刑事管辖权、普遍性管辖、国家管辖豁免及国家管辖豁免的理论、主体、不得豁免情形,国家管辖豁免的放弃、庇护与引渡的原则及我国引渡制度,国家的承认和政府的承认,国家的继承和政府的继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家责任制度,关于国际法上的责任的概念,国际不法行为责任等是国际法课程重点讲授的内容,指导思想是为培养实用性人才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并着眼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法特点,重点在课程中讲授我国的对外国际法理论的发展和国际法基本理论知识。
难点:
主权与人权及民族自决权关系,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国家豁免的理论,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领海的无害通过权,外交豁免权,条约的终止与无效,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责任等。
应对重点难点的办法:
(1)预习指导:提倡学生课下预习,教师提前提出相关难点的思考题,事先公开涉及重点难点的案例,供学生初步思考;
(2)课堂讲授:课堂内既注意讲授知识的系统性,更要突出重点和难点;采用以基本理论为主的办法,辅以大量的判例教学,既满足了整个课程的理论部分教学,又避免过于抽象,突出国际法的特色;
(3)课后辅导:教师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解答问题;
(4)讲座深化:通过讲座使学生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并开阔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