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齐的艺术即直觉即表现论

 
  克罗奇(1866-1952),意大利人,最重要的著作是四卷本的 ,包括《美学》、《逻辑学》、《诗论》等。
  克罗齐认为知识无非两种形式:直觉和逻辑。他把知觉的知识归结为美学和艺术。艺术家大部分时间是在用直觉进行艺术创作,这显然是勿庸置疑的,当然,克罗齐也并不否认逻辑在艺术创作中的作用,但他强调艺术之概念与哲学不同:“混化在直觉品里的概念,就其已经混化而言,就已不复是概念,因为它们已失去一切独立与自主;它们本是概念,现在已成为直觉品的单纯原素了。”概念在艺术家的意识深层并不一定与确切的科学性相关,艺术的概念已经被混化了,它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科学性的概念状态,已经失去单凭它自身就可以独立自主存在的提前,任何的概念在艺术中都被确认为直觉品的单纯元素了,这些被完整化的概念形象在诗学中表现尤其明显,不管我们在诗歌中对概念的理解是多么零散和可分解,但是我们都可以用聚合的方式察觉到这些概念的存在,它是一个完整效果的整体,是通过直觉获得的。
 
  克罗齐反对雪莱把诗抬得过高,认为诗是理性和道德的不竭之源,同时也反对席勒过分的强调诗和艺术的救世功能。并指出诗和艺术的功用实际上并宥于政治一端,而且也远不足以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诗作为直觉和表现,在内容和形式上,克罗齐强调了内容和形式的不可分的观点,但克罗齐的关于诗的内容与形式绝非我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那样:诗的形式就是喜怒哀乐、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但是当他的所思所言一旦入诗,就不复具有任何生活的本相,激情会迅速平静如水,转化为意象,这便是诗的魅力:,那是沉静和骚动、激情和控制力的两相结合,体现了思想的胜利。而这种愉悦是双重性的:它是一种充满痛苦的快乐,弥漫着一种莫名的甜蜜和温情,挣扎在激情和欲望的诱惑和拒斥之间,一面渴求生命,一面渴求死亡,然而总是在愉悦之中。这便是纯粹形式和美所赐予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