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加纳斯与《论崇高》

 
  朗加纳斯是继贺拉斯之后古罗马重要的文论家。《论崇高》开创了浪漫的诗风,由重现实摹仿向重激情、想象的转变。这是文论史上最早的风格论专著。
  朗吉纳斯不是在修辞学范畴而是在美学范畴上论述崇高。所谓崇高,与伟大、雄浑、高远、壮丽是同义语,是指伟大不平凡的对象所唤起的高亢强烈的情绪,不可抗拒的威力和尊严感。文学的崇高不在合情合理说服读者的理智;而在超出读者的理智,使之惊叹,不在读者是否相信,而在专横,不可抗拒的操纵读者。它以“超出”为原则,而不是以“适宜”为原则。朗加纳斯的崇高涉及两个方面:客观自然界;主体心灵世界。客观自然界的崇高是指宇宙中雄伟高远的事物,观照对象的形象、体积、数量、力量之宏伟强大。这是崇高的客观物质基础,一般性因素。主体心灵世界的崇高是指追求崇高事物的强烈愿望,向往崇高伟大的理想。崇高来自五种因素:①掌握伟大思想的能力②强烈深厚的激情③运用词藻的能力④高雅的措辞⑤卓越的结构。
  《论崇高》的文艺观是古典的、也是浪漫的,由古典走向浪漫。贺拉斯对古典的继承侧重从古典中抽绎出法则、教条,强调对古典形式、风格技巧的摹仿;朗加纳斯更注重文艺的本质而非形式,强调思想之伟大、气魄之恢宏,要求沉浸在古典的崇高情绪中,培养自己的精神品性。贺拉斯的批评方法、理论基调是理性的,强调传统法则。朗加纳斯却是主情的,强调情感想象,不因循传统法则。贺拉斯大体继承亚里士多德的现实观点,开启了唯理主义的文艺批评;朗加纳斯接受了柏拉图的影响,开启了主情的批评标准。
  《论崇高》丰富深化了学习古典的原则。在文学理论与批评中引入情感、想象原则,奠定了主情的浪漫的批评标准,开一代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