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文学理论批评
 

元代诗文理论多沿袭宋人,较少创见。而戏曲、小说理论在此一时期则形成了一个新的文学理论部门。从整体说来,元代文学理论成就低于宋、明,但它居于承前启后的地位。
  元代诗文理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派:①以郝经、刘将孙为代表,承继宋代理学家的观点,以道论文。他们强调文道合一、文为道用。②以方回为代表,承继宋代黄庭坚与江西诗派,标榜“格律整峭”。③以戴表元、袁桷为代表,承继严羽,提倡唐音。他们反对理学家排斥文学的观点,他们认为“理学兴而文艺绝”、“理学兴而诗始废”。
  元代曲论尚属开创阶段,理论性还不够强。主要著作按内容可分为三类。①论述演唱的专著,有署名燕南芝庵的《唱论》。对歌曲的题材,歌词的内容,歌唱的场所,歌人的品类等都作了概括的说明,有些是采录前人习见之论。②有关北曲的韵书,有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其中的“正语作词起例”部分,论述制曲方法,涉及知韵、造语、用事、用字、务头、对偶、末句等各项,较有理论价值。如论造语说:“未造其语,先立其意,语、意俱高为上”,“造语必俊,用字必熟,太文则迂,不文则俗”,“要耸观,又耸听”等,都较可取,对后来的曲词创作和理论都有积极意义。但书中以明腔、识谱为制词的首务,强调音律未免太甚;又反对俗语、谑语、市语,也是封建文人尚雅卑俗的偏见。这些也为明代戏曲论坛上的声律派和藻绘派所继承和发展。③有关戏曲的史料和评论著作,有钟嗣成的《录鬼簿》和夏庭芝的《青楼集》。《录鬼簿》包括金、元 152位戏曲作家的小传和400余种戏曲作品的名目,不仅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也有较进步的理论观点。作者一反轻视戏曲和戏曲作家的传统偏见,有意为“门第卑微,职位不振”而“高才博识”的戏曲作家立传,高度评价了他们的艺术成就。此外,提倡“发越新鲜”、反对蹈袭,批评某些人“贪于俳谐”、“务于斧凿”,把关汉卿列于戏曲家之首,都是正确的。《青楼集》记录了元代 100多位优伶的姓名、特长与身世,也含有为色艺出众的女艺人立传之意。除上述理论专著外,元代一些人的文集中也有论到戏曲的单篇文章。较重要的有胡祇遹的《优伶赵文益诗序》、《赠宋氏序》、杨维桢的《朱明优戏序》等。
  元代小说理论同样处于萌芽时期,主要著作是罗烨《醉翁谈录》。此书为宋末、元初的传奇、话本小说集,书前的《小说引子》、《小说开辟》则是对宋、元时期说话艺术的理论总结。其中肯定了通俗小说的地位,指出小说家绝非浅薄庸俗之辈,而是贯通经史、博古明今、精于文艺的才人;小说也非仅供谈笑之物,而具有“言其上世之贤者可为师,排其近世之愚者可为戒”的社会作用。对通俗小说的艺术特点和艺术感染力也有所分析,说“讲论处不搭、不絮烦,敷演处有规模、有收拾,冷淡处提掇得有家数,热闹处敷演得越久长”。还从题材上对小说作了分类。此外,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中也有不少关于小说的记述,一些文人的文集中对小说也曾论及,如杨维祯的《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