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刺配:豹子头林冲的悲惨遭遇。
《水浒传》中有这样一段故事,80万禁军教头林冲,遭高衙内陷害,被"刺配"江州,途中屡遭歹人暗算,几乎丧命,最后在梁山好汉的帮助下,奋起反抗,终于被逼上了梁山,"替天行道",成为梁山108好汉之一。林冲所受的"刺配"在古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呢?"刺"又称"刺字",源自商周的"墨刑"。"配"是逐步从"迁"、"徙边"、"流"演变而来的。五代后晋的"儿皇帝"石敬瑭将刺字与流刑结合,称为"刺配"。宋代,刺配之风盛行,手段也更残酷,刺配时先实行脊杖,再在脸上刺字,然后再流放,可见,一个人犯一项罪名要受到三种刑罚。宋代的刺配按罪轻重分为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及沙门岛等不同等级。凡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状也不一样,如宋朝规定:凡犯盗罪,刺环于耳后;处徒刑、流刑的刺方形;处杖刑的刺圆形。后来又规定,凡是强盗等重罪的人要在额头上要刺强盗二字,余下的字分刺两颊,所刺内容除"选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于脸上的。刺配在制定之初,原为对死刑的宽宥,但在后来对许多死刑以外的犯罪也大量适用刺配,以至出现了州郡牢城营中刺配犯人额满甚至超额的现象。明清时除了刺面之法,更多地用刺左右臂了,此法渐渐成为不大引人注意的处罚,直至清末废除。
5、焚书坑儒:焚书令与诽谤妖言罪。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对如何统治国家,存在两种意见,一派是博士淳于越等人,他们反对实行"郡县制",要求像西周那样分封诸侯,而另一派是丞相李斯,他坚决反对分封,主张实行郡县制,还提出禁止百姓谈论国家大事。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于公元前213年颁布了焚书令,下令除《秦记》、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的列国史记和民间私藏《诗》、《书》、百家著作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出,并放火烧毁,这就是"焚书"。第二年,两个修炼功法炼丹的术士,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派人调查,以"诽谤妖言"罪将460多名儒生活埋,这就是"坑儒"。
6、分封制:封神榜的故事。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制也称封建制,指天子或皇帝将王室成员、贵族和功臣封为诸侯,并分封可以独立统治的领地。最早进行分封的朝代是西周,《封神榜》中姜子牙按照功劳的大小分封诸神就是讲的这个故事。周天子先把除自己的继承人以外的儿子、同姓亲属和功臣封为诸侯,并把一部分土地分给这些诸侯。然后,诸侯把分封给自己的一部分的土地再分封给他的大臣和儿子(继承人除外),这些人被称之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土地再分给他们的大臣和儿子(继承人除外),这些人被称之为士,士就是分封制的最低阶层,士的儿子仍然被称为士。由此,在全国形成了成百上千个诸侯国,不过由于层层分封,他们每个人的土地都十分的小,只有诸侯和皇帝享有绝大多数的土地。西周分封的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贵族都可以世袭,可以统治分封的土地,但必须定期向天子交纳贡品、提供军事帮助、接受天子的管理和考核等。春秋时期,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也受到破坏。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废除分封制,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汉初刘邦又实行分封,与秦朝不同的是,汉朝在推行分封制的同时又推行"郡县制",被称为"郡国并行制"。到汉武帝时,因为诸侯叛乱,开始削弱诸侯的权力和土地,诸侯国的官吏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能征收租税,分封制名存实亡。此后,历代虽然主要实行的是郡县制,不过分封制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