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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政策措施

所在高校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限1000字以内)

 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兰州大学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为了建设一批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特点的示范性精品课程,兰州大学于2004年出台并施行了《兰州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校教字[2004]51号),切实做到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促进教授上讲台,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校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校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为了推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学校在政策、制度、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1. 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学校制定了《兰州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2. 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评判标准。

3. 严格申报立项程序。

4. 加强校级精品课程的运行与管理。

5. 加大资助与奖励力度。

(1)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按年度拨发,每年1万元。

(2)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内,学校将为精品课程所在院(系)增拨教学津贴2000元/门,由院(系)在教学津贴分配中给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成员予以体现。

(3)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名师评选等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4)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应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者将给予配套资助,并提供相关教学条件。 

每学期兰州大学组织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交流,同时监督检查各级精品课程的网上资源的更新情况,充分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近年来,兰州大学投入300多万元用于课程建设,在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